劳动法是否适用于公务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自然 2020-10-13 08:29:08 1个回答   ()人看过

劳动法是调节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而公务员工作不是给用人单位劳动,而是执行国家公务,所以公务员不是劳动者,国家机关不能算用人单位,另外公务员的工资不是劳动报酬,而是由纳税人的税收承担的,而发生劳动关系必须要求有劳动报酬的存在,综上公务员在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不能用劳动法来调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哗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劳动法是否适用于公务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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