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吉林省2020公积金新政策)

文化 2020-05-07 22:33:52 10个回答   ()人看过

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办理住房贷款(具备提取条件后二十四个月内,夫妻可同时提取,总提取额不得超过售房款);2、退休或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吉林省2020公积金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缴纳的购房储备金.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接下来看一看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吧.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吉林省2020公积金新政策)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长公积金管字〔2010〕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以下简称“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吉林省2020公积金新政策)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吉林省2020公积金新政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吉林省2020公积金新政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吉林省2020公积金新政策)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第(十)项: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第十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吉林省2020公积金新政策)

长春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长春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最新消息:住房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吉林省2020公积金新政策)

有以下取出办法:1你贷款购房了,每年能领取一次2你房子装修了,能取3你退休了,能一次性都取出来希望能够帮到您.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吉林省2020公积金新政策)

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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