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论证在中国经济发展中不该鼓励超前消费

历史 2020-09-13 07:10:34 1个回答   ()人看过

超前消费弊大于利,超前消费的概念是罗斯方首先提出的,是基于解决这样的问题,即工业化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在发达国家的消费气氛中,发展中国家如何避免超前消费。超前消费的本质是超越了经济发展阶段所决定的消费水平,超出了此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可以承受的界限。它虽有暂时促进生产的积极作用,但超前消费带来的消费与积累比例失衡不利于保持生产的连续性、扩张性。其消极作用更为突出。从经济学上讲,超前消费违背了经济规律,投资进程就是经济增长的源泉,而适度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保证,消费超前或滞后都会防碍经济的发展。就超前消费拉动生产而言,既是总量不足,更是结构失衡,在拉美国家,正因为曾超前消费,结果因为消费大量增加导致投资不足造成经济结构失衡,正因透支未来收入引起经济动荡,可见经济健康发展要求适度消费,切不可超前消费。从社会层面上讲,超前消费带来盲目消费、奢侈消费、助长集团消费,造成享乐之风。从发展层面上讲,超前消费虽能在短时期内刺激生产,但它与可持续发展之间是有根本冲突的,超前消费实际是一种跨越现阶段生产力的消费,无形之中提前消耗了下一代人的有限资源,另外它使本已严重的环境恶化问题更加复杂,并严重打破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将这种时尚的消费观念作为持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力量,必将得不偿失。

如何论证在中国经济发展中不该鼓励超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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