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对于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历史 2020-09-03 11:06:13 1个回答   ()人看过

一:考核办法:

1、考核期限为一年,即从当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2、当年7月中旬组织半年考核,第2年1月中旬组织年度考核;

3、由中心主任牵头,并提出考核初步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决定后向全体员工公布考核结果,报请局领导批准后奖罚兑现。

二:奖罚办法:

1、中心全面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对在编在岗员工均给予年终双薪目标管理奖励,对中心全体在岗员工均给予年终目标管理效益奖励;

2、提成奖励可由科室报销部分公共费用后再根据每个人的贡献大小自主分配,并由中心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3、中心在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贡献特别大的员工,可给予特殊贡献奖。

三:奖励标准:

年终双薪奖励标准应根据厅机关和省就业服务局的规定标准执行;

提成奖励标准应根据各项业务工作的性质和难易程度;

效益奖励标准应根据中心当年的经济效益情况。

湖南省对于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顶一下 ()  踩一下 () 

共有条评论     登录   注册  剩余:200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