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税务问题

自然 2020-09-14 12:50:39 1个回答   ()人看过

1、未明确界定纳税义务人。在电子商务模式下,部分既有实体店又在网上从事交易的商家其纳税义务人也很明确,即为实体店铺;

2、 未明确界定征税对象。电子商务由于其数字化、信息化的特征,模糊了有形商品、无形劳务及特许权之间的概念,使得商品、劳务和特许权难以分,模糊的边界直接导致对征税对象的难以准确把握和判定;

3、 未明确规定纳税地点。电子商务的交易活动往往没有固定的物理交易场所,使得纳税地点也变得十分灵活和隐匿,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随意性;

4、电子商务中涉及的其他方面,如服务器、卖方、支付方、物流所在地等可能都处在不同的位置。因此,税务机关往往无法像对传统交易活动那样准确地确认纳税人的经营地或纳税行为发生地,也就无法正确行使税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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