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的负责人

艺术 2020-09-13 07:30:06 1个回答   ()人看过

按法律规定,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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