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体育 2020-08-24 07:41:12 1个回答   ()人看过

根据最近已经拟定《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条例草案送审稿规定,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连续参加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参保人连续参加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的,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保人在生育保险用药目录、诊疗范围、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的基本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参保人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百分之90记账,个人自付百分之10。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在市外分娩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按2500元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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