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物能否善意取得 历史 2020-10-15 08:26:19 共1个回答 ()人看过 关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所谓赃物是指以偷盗抢夺或者强盗等行为所夺取之物。民法上之赃物,从善意取得制度的目的而言,范围应较刑法上的赃物更为狭窄。对赃物能否善意取得,理论上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肯定说认为,既然善意取得制度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作为受让人来说,并不知道该物为赃物,因此,为了维护受让人的合法利益,赃物也应适用善意取得。否定说认为,在社会利益中存在公法利益和私法利益的保护。公法利益的保护应优于私法利益的保护,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因具体情况不同,赃物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应当适用善意取得。赃物为金钱或无记名证券的,应允许受让人取得所有权,这是由于金钱和无记名证券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金钱和无记名证券与一般动产不同,在法律性质上,谁持有金钱或无记名证券,不论其来源如何,持有人被认为是权利人,应享有金钱和无记名证券有关的权利。 () () 我来回答:共有条评论 登录 注册 剩余:2000字 免登录提交 上一页:如何做好与别人沟通如何做好每一件事 下一页:兰花何时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