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子女财产可否执行 健康 2020-10-13 08:29:18 共1个回答 ()人看过 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有无偿赠与子女财产,或者转移财产至子女名下的行为,此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转让,法官可以追回财产,继续执行。《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 () () 我来回答:共有条评论 登录 注册 剩余:2000字 免登录提交 上一页:湖南有哪些二本以上院校有预科班 下一页:黄粉虫的养殖需要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