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之为人,不用人之为我是哪一学派的观点

家居 2020-09-13 06:24:02 1个回答   ()人看过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为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春秋、战国时期亦称之为刑名、刑名之学。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法家在《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在春秋战国时期提出富国强兵、以法治国,是中国古代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韩非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管仲、士?、子产、李悝、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子、李斯、桑弘羊、王叔文、王安石、张璁、张居正、严复、梁启超等,主张社会变革、强化法制。根据中国历史划分的法家理论,主要发展为春秋诸侯国在私有产权下的市场经济和重商主义理论,以管仲为代表,和战国秦汉的君主制中央集权国家下的国有制计划经济理论,以商鞅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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